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 池州一中就交通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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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文明是一座城市亮丽的名片,代表着每一个公民的文明形象。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正如火如荼推进中,池州市第一中学希望广大学生和家长一起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在此向各位家长发出以下倡议,请您和孩子共同遵守。
1.
学生上学、放学,提倡步行、骑自行车、乘坐公共汽车、家长接送等,不建议在校外骑电动车代步。确需骑乘的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七十二条,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
16周岁及以上才可以骑电动自行车。无论骑自行车、电动车(共享单车)都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分车道要靠右边行驶。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不要强行猛拐,行车时不得两人以上并行,不追逐打闹,不骑快车,不带人,注意避让行人车辆,下雨天路面湿滑,更要小心慢行。骑乘电瓶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2.家长接孩子时,要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间隔距离。请家长提醒孩子上下学期间不在校园周边商店门口聚集,做到两点一线。家长接送孩子时,
自觉维护校园周边的环境卫生:不吸烟,更不能乱扔烟蒂;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等;不损坏公物、不践踏草坪。
3.请各位家长务必按照学校作息时间接送时间准时等候,做到即停即走,切忌提前到校,逆行停车,占用人行横道、机动车道停车、在学校门口调头的现象发生。
4.如有接送孩子的机动车辆,请远离校门口停放,建议停好后步行到接送区接孩子,以免造成交通拥堵;请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家长朋友们,规范佩戴头盔,不要逆行,做到即停即走,不要逗留。由升金湖路从北往南骑车送小孩的家长请到学校东大门校名墙正前方的停车处停车下人,不要在校门北入口处停车下人。放学时段非机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道规定位置,不占用机动车道,不在学校门口掉头、不逆行骑车。
池州市第一中学
2022年9月9日
END
编辑| 江 军
审核| 林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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